川南在線 發布時間:2023-03-11
3月9日1時20分許,十大隊通過監控視頻巡查發現成自瀘高速公路自貢段168KM處有一輛小型轎車橫停于客貨車道和應急車道上,但讓人反常的是并未收到有報警和求助電話。
隨后,十大隊值班民警張楓山帶領值班人員提高警惕,火速趕到事故現場,在事故現場發現該車輛前方及高速公路右側護欄受損嚴重,駕駛室內有明顯的酒氣味,并在事故現場前方三十米的護欄外發現駕駛員秦某,經過現場呼吸式酒精檢測,測速結果為143mg/100mL,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。
經過調查了解:3月8日晚上秦某(57歲)和朋友一起聚餐喝了酒后回家休息,在家里因為家庭瑣事與女兒鬧矛盾。隨后,一氣之下就半夜出門駕車準備回老家(瀘州),行駛到成自瀘高速公路168KM處時發生單車事故,車輛嚴重受損,慶幸無人員受傷。因為飲酒駕駛行為,出事故后遲遲不敢報警,在被交警查獲后泣不成聲,對自己的行為懊悔不已。
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。
高速公安提示
“喝酒不開車,開車不喝酒”
醉酒駕駛機動車將面臨吊銷駕駛證
依法追究刑事責任
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處罰
(來源:四川高速交警三支隊)
編輯:肖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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