川南在線 發布時間:2023-10-19
四川崇州犬只傷人事件廣受關注。10月18日,記者從四川內江市公安局獲悉,2020年,內江市公安局、內江市農業農村局、內江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《四川省犬類限養區犬只管理規定(試行)》《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》《四川省預防控制狂犬病條例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,聯合發布了《關于規范城市養犬行為的公告》。
公告指出,內江市城區(城鎮)、近郊區、工礦區、游覽區、碼頭、車站為犬類限養區。限養區允許飼養小型觀賞犬,且成年犬體高不得超過35厘米,不得飼養烈性犬、大型犬。盲人或肢體重殘人員每人限養1只導盲犬或扶助犬。同時,養犬人應當對犬只進行拴養或圈養,犬吠影響他人正常生活時,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,不得虐待或遺棄犬只。
另外,《內江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》對文明養犬行為進行了相關規定,明確飼養寵物應當遵守相關規定,不得影響環境衛生和他人生活。攜帶犬只等寵物外出的,應當束帶牽引并及時清理其排泄物。
(來源:封面新聞)
編輯:游江
關注川南在線網微信公眾號
長按或掃描二維碼 ,獲取更多最新資訊
其他